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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的正式职工能享有这个权利吗?

安徽-安庆 09-02 18:36  悬赏 25  发布者:bzxsf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供销社的正式职工(营业员),在单位指定的门面房里承包经营。后来,单位向我借款并将房屋抵押给我使用,并约定如集镇规划我可垫资改建原房屋。结果,由于集镇规划我拆掉了旧房并建成了现在的楼房,而且我仍在正常营业。 单位已经名存实亡,现在,有人借供销社的名义,向我要回我投资所建的楼房。请问,为了生存我对拆掉了的旧房对单位进行赔偿而保住我赖以生存我投资所建的楼房吗?我享受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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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2 18:46
关于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权力你是没有,因为估计你没有过户,但是对于你建的房屋你是有物权的。如果拆迁你是可以要赔偿款。
回复时间: 2012-09-02 19:36
你好:
1、房屋所有权应该不属于你;
2、你要拥有现在的房屋只能和单位协商。
追问:

现在单位已经名存实亡,没有法定代表人,而假借供销社之名者与上级联社领导是亲戚且受过刑事处罚,与之协商,他们提出的要求无理且过分。请问:我该找谁进行有效协商?

回复时间: 2012-09-02 20:12
你享有自己所建房子的权力,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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