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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对接房标准的约定中漏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09-15 18:23  悬赏 0  发布者:不是HR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南岸 回答:(3)
2016年5月份购买一套商品房,签订合同时都是根据开发商的要求直接在指定的地方签名,且合同签好后是由开发商全部收回去了,一段时间后再通知可以领取合同,拿到手的合同是没有骑缝章的。现在临近交房,业主发现合同中的附件对外墙、单元入户门厅、楼梯间、门窗、楼地面、阳台地面、墙面、室内天棚、厨房、卫生间、室内楼梯、供电、供水、供气、闭路电视、通讯、安防、电梯、信箱均列出了接房标准,唯独遗漏了楼层过道,现在楼层过道墙面只刷了乳胶漆,开发商以“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该项目施工图,住宅部分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电梯厅及前室内墙面做法为:1. 白色内墙乳胶漆,砖踢脚100毫米高+;2. N型腻子两遍磨光+;3. 20毫米厚1:25水泥砂浆分层抹平+;4. 对基层清理。”为由拒不接受业主的协商要求,但购房合同附件并无项目施工图。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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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9月16日 11时24分
这种情况举证困难一般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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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6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5 19:24
可以按自己的主张举证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9-15 21:30
情况较为复杂 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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