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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办的房证,是婚后买的房子,老公可以随意处置房子?

山东-威海 05-07 17:13  悬赏 0  发布者:韵儿66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是2007年买的房子(登记后),2010年出的房证,但房证上写的老公的名,且为独有,那这样房子还属于公有财产吗?是不是他可以随意变卖?我只有分割的分,如果他有正当理邮不给我,我也没办法?去公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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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07 18:14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是共有财产,独有权证是房管部门为便于交易,在婚内其出售是不必经你同意的,其若出卖了该房产,其所行价款亦是你们婚内共同所得,婚内共同财产的管理,是你们自行约定的事,只有在离婚时才涉及到分割共同财产。另若在婚内其与买成买房恶意串通达成交易,你可通过起诉确认该交易无效。至于财产你们达成一致,如何约定都可以,公证与否不影响。
回复时间: 2010-05-07 19:24
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他无权独自处分。
回复时间: 2010-05-08 15:36
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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