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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卖无行为能力人房子,买房人过户完之后,还有风险么

 09-04 20:22  悬赏 80  发布者:xianfe……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8)
房本是90岁老太太一个人的,法院判决该老人为无行为能力 且 指定二儿子为老人监护人。
现在已经在建委过户成功。但是建委没有要求监护人(即二儿子)写声明书表示卖该房子是为了老人利益的(电话咨询时候说要的)。
法院判决书上写明: 老人由于摔伤股骨及腰椎住院治疗,出院后身体更差,不能自理且神志不清。由于老人住家离儿子太远,需将
老人现有住房换进城里由亲属日常照料。
请问: 需要监护人(即二儿子)写份声明书表示卖该房子是为了老人利益的么?如果要,如何书写?
问题补充:
老人现在又住院,花费开销不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04日 20时28分
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一般的,不需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4 20:29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9-04 21:40
要明确处分行为是为他人利益而为。
回复时间: 2012-09-04 21:54
如果有关部门需要可以写份声明,关键要看对房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9-04 22:44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9-04 22:53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9-06 10:27
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9-06 10:46
委托律师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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