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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浙江-温州 09-22 10:45  悬赏 0  发布者:cwx199…… 给我留言  回答:(3)
原在某小区购得一套房子,开发商购买时承诺永久学区房,后因政府不许可此条件作废!对我们这些购房者开出如下选项:1、退房 2、补偿1万 3、15年学区房,当时我们是准备选择退房的,但是不知退房款具体条款,要求开放商陈列数据让我们了解后再考虑是否退房,但他们要求我们先签下无条款的退房协议再发数据给我们,我们就先签了。后来数据迟迟未给,到售楼部询问才得知说已经给自主把我们的房子给退了,并把一切手续均已办理,甚至说房子已经预定给他人。并且被告知是已经电话短信通知了,但我们事实上什么都不知道(有移动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等证据),后来在我们再三要求让他们拿出和我们讲过的记录时,发现开发商连我们的手机号码都记录错误,根本没通知到我们,就是说买房的后三年内一直不是和我们联系。在这样不明所以的情况下把我们房子退了,然后拿着说我们已经签订了退房协议不予我们任何理会,并且威胁说再闹就和我们走法律途径。我们出于理亏一直没办法,今天又要求我们求土地局撤销。实在无奈想请您给个办法,若无机会翻身,那我们安静的按着程序走。若有法律途径维护,我想强硬一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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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22 11:34
具体证据呢?
回复时间: 2017-09-22 14:53
案情相对复杂,建议来所详谈
回复时间: 2017-09-22 15:36
可以走法律途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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