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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和继承权问题

山东 09-07 10:23  悬赏 0  发布者:微笑洋葱 给我留言  回答:(5)
母亲去世,父亲母亲共有一套房子。现父亲要再婚,需不需要婚前公证?公正或不公正的情况下,对方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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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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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07 10:40
公证与否,房屋都是再婚前财产,与你继母无关。
但他俩登记的,你继母与你父亲互有继承权。
继子女未成年且随你父亲共同生活的,有继承权,否则无继承权。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07 19:23
不需要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9-07 10:26
不是必要条件,对方子女成年的,没有直接继承权,但你继母有可能继承你父亲的那部分,所以间接继承还是有可能的。
回复时间: 2012-09-07 10:36
——公证并非是必须的,只是公证后的协议效力高于普通协议的效力而已,另外,即便是婚前财产,继母享有法定继承权,而对方的子女若已成年,没有直接的继承权,如果想要避免这方面的纠纷,你父亲可以立下遗嘱,由你个人继承并办理公证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9-07 13:51
该房产现在权属比较复杂,你母亲的一半已经发生继承法律关系,由你父亲、你和你外祖父母继承。
你父亲所有的部分是婚前财产,不需做公证,对方子女无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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