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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经适房购买问题,请指教

河南-郑州 09-08 17:33  悬赏 25  发布者:优优我爱你 给我留言  回答:(4)
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经济适用房用共同名义申请,并且女方已经交了部分进度款,不想放弃这一机会,由女方出资购买经济适用房,又担心离婚时男方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怎么才能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又不损害自己的权益?另外,如果现在离了还能继续购买吗?(现在还没签购房合同)
问题补充:
是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房子指标应该是夫妻共同的吧,办房产证时是否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拿离婚证办房产证能变成一个人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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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08 18:50
苟同名义申请的,共同共有,满五年才能更名
回复时间: 2012-09-08 18:23
协商解决
追问:

如果现在离了还能继续购买吗?(现在还没签购房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9-09 06:30
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9-09 11:49
很麻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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