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吴健弘  申维丰  邓桂霞  
该问题已关闭

培训协议 解约

湖南-长沙 09-10 10:40  悬赏 0  发布者:q1255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0年入职长沙一家公司,并与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公司安排我到日本出差,并签了一个5年的服务协议。现在公司把我调到株洲上班,我不想去,所以想解约,我可以以工作地点变更为由提出解约吗?
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签完后,公司以要拿去盖章为由,一直没给我,这次我去拿,人事部门也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所以合同内的主要内容我也不太清楚。服务协议里应该是没有讲明工作地点的。
另外,公司还存在几个问题。1.安装劳动合同应该是每个月25号发放工资的,但是经常拖欠好几天,甚至一个星期。(银行账单可以作为证据。)2.公司上次通知住宿舍的在5月底搬离宿舍可享受每个月200元的住房补贴,但是当我们搬离宿舍后,公司并未对我们给予补贴,并且也不给任何说法。我觉得这个涉嫌欺诈。(公司通知及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这两个问题是否也可以作为解约的理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0 11:04
这些证据可以参考,最好是与律师当面介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27
山东 青岛
人气:68224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49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4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