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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对方引起的打架,公司让我全付医药费,并且罚款

北京-顺义区 09-10 17:22  悬赏 0  发布者:zuotan…… 给我留言  回答:(9)
上班时,主管吩咐我上楼检查管道,我手里拿着检查管道需要的小锤子,这时,对方把我下楼的梯子搬走,无法下楼,在我不断的骂声中,对方把梯子搬回来了,并且在我下楼后,突然抱住我,两人扭打在一起,小锤子碰到了对方的头部,有一条小口子。公司让我付全部医药费,并且罚款1000元。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怎样规定的,是合理的吗?谢谢!
问题补充:
我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20多年(1987年-现在),公司领导说,不交罚款,就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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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0 19:57
单位无权责令你付医院费,也无权罚款。
对于罚款,你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返还。
追问:

谢谢!辛苦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0 20:55
您好,单位也无权罚款。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0 21:57
公司无权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9-10 17:23
1,属于互相斗殴,双方互相承担赔偿责任即可。但是单位没有权利罚款,你不需要支付。

2,应当互相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我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20多年(1987年-现在),刚入社保2年,公司领导说,不交罚款,就开除。

回答:

你在上班时间打架,属于严重违反劳动记录,单位可以无条件将你开除,和是否缴纳罚款没关系。不过这个事情,我只能给你说法律规定的单位没有权利罚款,你可以不交,但是要工作还是要这1000元你自己考虑。

追问:

谢谢!辛苦了,请详细说一下,双方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

这个已经答复过了,没有更详细的了

回复时间: 2012-09-10 17:23
互相斗殴,双方互相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无权罚款。
追问:

您好!请详细说一下,双方互相承担赔偿责任的,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9-10 17:25
对方的损失,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分担。公司无权罚款1000元。
追问:

谢谢!辛苦了

回复时间: 2012-09-10 17:25
报警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0 18:00
相互承担各自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你没有事情对方伤情严重,你需要承担医药费用,但是单位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且公司无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

我与公司签定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如果单位要开除的话,刚入社保2年。这20多年(1987年- 现在)怎么算?谢谢!

回答:

能补交的予以补交,不能补交给与赔偿。

追问:

谢谢!辛苦了

回复时间: 2012-09-10 20:09
属于互相斗殴,双方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谢谢!辛苦了,请详细说一下双方互相承担赔偿责任的,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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