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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妈在外地广西北部湾买了写字楼商铺,总价38万首付了三成左右

浙江-湖州 10-09 19: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你好!我妈在外地广西北部湾买了写字楼商铺,总价38万首付了三成左右,还贷期限三年,现每月还贷近七千,交房日期合同上写了是七月底,现在已经十月份还是没有交房,合同上说超过60日还未交房可以有补偿违约金,买受人也有权解除合同,但要书面通知出卖人。这个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写?当初买这个房是我妈一人听信别人蛊惑说是投资升值才买,家人都不知道。感觉上当了,一直想退房,能不能名正言顺的退掉并拿回各种违约金和贷款的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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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0-09 20:49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0-09 19:54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10-09 20:05
根据合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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