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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理赔问题,急于求教大家帮忙

浙江-杭州 09-11 22:47  悬赏 10  发布者:败笔123 给我留言  回答:(6)
这两天朋友因在玻璃厂上班被玻璃砸到脚背,脚指头筋全断,后来送到医院去治疗,老板要求转院,然后用自己的保险改名为其作为医疗保险,好减少医疗费用,象这样的情况在以后谈到理赔会有影响吗?象我朋友这样的,属于几级工伤?应该如何去做工伤鉴定呢?大概理赔费用除医疗费用外能赔多少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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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2 07:35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9-12 08:27
这是企业逃避责任的一种做法
回复时间: 2012-09-11 22:54
会有影响的。不要用别人名字。去劳动局申请。
回复时间: 2012-09-11 23:16
有影响,不要用别人的名义就医,到时会很麻烦
追问:

周律师您好,可是我朋友刚刚去那厂上班,没有买保险的。而且也是个人企业的老板,象这样的话,是否应该拒绝转院 ,也不要用别人的保险去报销是吗?如果用了,麻烦有哪些情况出现,关于影响理赔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 谢谢你

回复时间: 2012-09-12 10:55
用自己的名字治疗,先去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9-12 19:33
有很大影响,不要用别人的名义就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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