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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归属

山东-日照 12-03 12:31  悬赏 10  发布者:liyua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房产的归属
几年前,公司班子会议说把一处不动房产给我,并做了房产登记,名字是我的。当时和公司没有任何协议和证明,这几年也没有居住。今年公司效益不好,想收回。我不同意。通过法院协商,法院工作人员说;按(物权法)这房产是你的,按取得来源这房产就不是你的,因为你没有付款和 同公司签定任何协议。最后要通过法院判决,我能赢吗。
该房产是从另一个公司顶帐(约20万)过来的,过到我的名下时,不知该帐务公司财务是怎样处理的。现在公司说当时是把当时的欠帐落到我个人帐户上,等于是我欠公司的款。(这事我不知道现在才知道)。这能做为公司要回房产的理由吗。
当时同时办理的还有两人,公司打了一份文件给了那两人,文件内容大体是过户到个人名下是顶名,现在想要按现在的评估价购买,并要求签名,因价格太高买不起,他两人签的是顶名不购买。这文件对我有利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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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3 19:32
房子应属于你的。
回复时间: 2008-12-04 09:40
这文件对你不利 但是这文件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08-12-06 09:24

 1、一般说,如果单位没有其他关于赠与无效的证据,无法要回房屋。2、公司如何处理是公司的事情,只要公司不能证明你当时同意欠账由你承担,你就无需担心。3、他人的事情与你没关系,不能证明你的房子也是顶名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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