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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了结后,又发现人身伤害需要赔偿

江苏-常州 09-15 19:22  悬赏 0  发布者:169715……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 本人于7月14发车车祸 我是车主撞了骑电瓶车的54岁男性 交警认定我主责 当时医院检查伤者为轻微脑震荡 一个月后去医院复查 医生出具诊断证明没事 7月16日双方去交警中队签订一次性解决赔偿协议后来保险公司已经赔付 今天突然打电话来说 伤者 颅内出血了需要开刀 还需要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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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5 20:03
如果与事故有关应该赔偿,建议让对方起诉,通过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6 22:02
建议让对方起诉,通过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7 09:34
需要赔偿,建议让其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9-17 14:31
让他到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9-18 10:25
如果对方确有证据证明颅内出血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自7月14日至今日,已过去两个月才发现颅内出血,很难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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