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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山东-淄博 05-12 09:03  悬赏 0  发布者:孙秀兰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骑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和突兰横穿公路的狗撞在一起,我严重受伤,这样狗的主人是否要承担我的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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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2 09:13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且你无过错,饲养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你所述的各项费用。
回复时间: 2010-05-12 09:16
要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是需要证据的,你是否能够证明是那条狗造成你受伤的。
回复时间: 2010-05-12 09:30
如果狗的主人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2 09:30
如果狗的主人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2 09:30
如果狗的主人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2 09:52
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没有进到管理责任的,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议律师咨询15866799901
回复时间: 2010-05-12 10:38
你好,你可以要示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2 14:51
狗的主人要承担你的上述费用。
回复时间: 2010-05-12 16:25
动物饲养人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要符合条件。
回复时间: 2010-05-12 16:55
如果你知道狗的主人是谁,又能证明当时是这狗给你造成的伤害,你可以要求狗的主人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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