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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权问题

天津 09-18 15:55  悬赏 5  发布者:maryma…… 给我留言  回答:(7)
合同法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不是在签合同时写由某某法院管辖有效,写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属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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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8 18:27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2-09-19 08:46
属于选择管辖只能选一个
回复时间: 2012-09-18 16:55
原告所在地法院约定明确,按约定。不一定必须写出法院名称,只要约定明确没有歧义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9-18 17:21
可以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 2012-09-18 18:21
可以这样写
回复时间: 2012-09-18 19:35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定
回复时间: 2012-09-20 13:13
不属于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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