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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广西-钦州 05-12 21:02  悬赏 0  发布者:yuanl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卖了一套房子 房子只有我爸签字 而且是在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的 现在我妈知道了 不同意卖 所以现在决定拿回房子

这房子的合同还没拿到 合同上是我爸的名字 现在的情况是 只是把名字改为对方 而对方也把钱给足了 房子还没正式交房

所以想问下 这房子还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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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5-13 10:58
你好,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5-13 09:45
可以 
房屋必须经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处分
也就是说必须是你父母双方同意才能转让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0-05-13 14:41
“只是把名字改为对方”是什么意思,正在办理过户手续还是别的情况?

要看对方当时跟你爸爸签字时是否是善意的,比如以你爸爸这个年纪一般都不是单身的,是否要求看过结婚证(若不提供还那要求是离婚证在其他情况下),你爸爸是否向对方出示过你妈妈的身份证以及同意的书面材料。

即使是善意,只要还没有办理过户,都可以认定无效。如果是善意而已经办理过户的,无权要求返还。
不是善意的即没有尽到第二段所讲的注意义务的,可以要求返还房子,不论是否过户。当然,你们也需要把房款返还,善意是,对方有可能要求你爸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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