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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地承包

河南-济源 09-23 10:44  悬赏 20  发布者:李党帅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方:村委会    乙方:个人
内容:1:甲方无偿提供乙方土地,五年内免受土地使用费,五年后按规定缴纳使用费。2:使用期不限,在土地调整时优先优惠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得强行拆除或变相干扰养殖用地。3: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在规定期限前建成,不得变更使用土地,否则押金作废,土地上交甲方。4:乙方自愿停业,应保证土地复耕。5:此协议签字生效。
现情况:村委会变更3次,土地使用12年,今年初因政府政策不允许养殖,不得不停止养殖,并不是自愿停业和变相使用土地。当初签订协议时,村委会个人代表没有签字,但经双方同意盖有村委会使用公章。
问:以现在情况是否存在甲方或者乙方有违反协议的举动,另外,乙方是否能够有合法权利使用该土地,若双方出现纠纷,乙方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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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3 10:58
你好,内容部分无效,但是据你描述的情况而言,村委会有一定违反行为,可以要求获得一定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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