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请问政府给予的这种收费理由合理吗,合法吗?
山东 11-29 00:03 悬赏 0 发布者:飞龙A123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5年泰安市实施创城工程,在没有征得分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村委社区把小区内的公共绿化带改成停车位,并向有车的业主收取改造费1.5万元,不缴费的车辆一律不得入内,至今已有两月余也未能解决。 政府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 业主信访提问:创城费用是不是政府行为工单信息创城环境整治费要我们老百姓凑钱吗口和老百姓要创城费符合创城规定吗?恳请政府请创城办直接给予答复! 政府工单反馈:您好,部门答复:"经调查,该小区是泰山区开发建设,由于小区问题较多无物业管理,后经大安公司、业主代表、杜家庄、粥店办事处、物业管理等部门已于2017年9月进行了协商,同意由杜家庄社区管理该小区以及并成立物业管理,杜家庄社区以及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是小区原先的创成及环境治理费用,该费用也是杜家庄社区垫付,收取的费用在多方协商事也做了明确的解释#口说明,最后意见基本统一,同意收取的费用,可由业主代表回去予以解释. 其实业主代表并没有同意此事,请问政府给予的这种收费理由合理吗,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想请问一下巿场上公共厕所收费合法不?他的理由是把公共厕承包给私人 5个回答0
- 请问,小区利道路两边和公用部位做停车位,并进行收费,这样做是否合 1个回答0
- 你好,请问孩子上户,当地政府收费合法吗 4个回答0
- 仲裁裁决说有两次这种情况不给予补尝金,请问合理吗! 6个回答0
- 拆了六年房不交工。到现在收取每户配套费七千多元。请问这种收费合法 0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