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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退还问题

甘肃-张掖 11-30 20:57  悬赏 0  发布者:836223…… 给我留言  回答:(5)
结婚一年多,工作不在一块,节假日或过年时,一同回家。住在一起但没有过性生活,感情不和,想离婚,我是女方当时收了男方十万元的彩礼钱,离婚时需要退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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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30 21:32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

我这种情况属于共同生活还是不属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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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1-30 21:58
协商退还。
回复时间: 2017-11-30 21:46
你好,根据情况适当退还。
回复时间: 2017-12-01 19:49
你好,是否领证呢,,如果确实没在一起生活那是要退还的
回复时间: 2017-12-05 17:49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双方结婚办酒席了,没有领结婚证,要离婚,法律属于同居,男方打女方,恶言相向,并侮辱女方,通过起诉女方应该全额退还彩礼么?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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