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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的竞业协议

江苏-扬州 12-01 10:21  悬赏 0  发布者:遇见微笑向暖 给我留言  回答:(3)
工作了3年多,第三年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有下面这个说明,签订合同后的半年离职的,下面这个有法律效应吗?离职了下面这个生效吗?
第八条   商业秘密
  1、乙方为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时,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内,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随岗位变动而调整。
  2、掌握商业秘密的乙方离职后,同意在2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果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离职2年内,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甲方所拥有的一切资料。如有违反,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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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01 10:25
按合同履行
回复时间: 2017-12-01 10:36
竞业禁止针对公司高管,不是公司高管没有竞业禁止法定义务。
回复时间: 2017-12-01 18:11
有禁止条件必须同时有补偿条件,否则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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