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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两份贷款合同,觉得有有问题,可以给我看看吗N0:1  

山东-济南 12-03 21: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收到两份贷款合同,觉得有有问题,可以给我看看吗N0:1  

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专用借贷合同书

贷 款 方

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 款 方

注册号

911100006900007603

身份证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

家庭地址

成立日期

2009年06月02日

常住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合同编号

京A-50FP36845

银行开户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贷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个人小额无抵押免担保贷款 口 个体贷款 口 企业贷款 口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 小写金额:¥ 

第三条: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利率:月利息是0.6%,利随本清,固定利息。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月收入: 

2.还款方式: 存入还账款号 

3.关联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7 9979 0004 8193 9322 张彤 

4.利息还款:每月 号18点前必须把利息存入到关联账户,银行将自动在关联账户上扣取每月的利息,贷款到期后银行将自动在关联账户上扣取本金,届时请提前在关联账户存入足够账的金额。

5.本金还款:借款方需在 年 月 日下午18点前存入本金到以上账户,否则

先拉入失信名单,并且向借款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贷款方有权检查借款方是否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一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合同所提供的银行帐户。借款方收到贷款金必须按时支付利息,到期准时返还本金,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合同的话必须支付本合同贷款额度30%的合同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 

贷款方: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  (请在此处签名)

  

N0:2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关联账户预存壹仟元进行投保开户并且以借款方账户进行关联,因借款方申请是无抵押免担保的贷款业务,公司将以您个人的名义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开户,本次保险是以防借款方在贷款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情况或者重大疾病还款期到了还不起款,公司可凭保单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而这个款项是在放款后一个小时内退还到借款方本人合同所填写的账户上的。借款方必须向关联账号办理好保险才能收到贷款。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费用之后,贷款方必须在半个小时内安排放款,贷款方如未按时发放借款方的贷款资金及借款方向关联账户预存的款项,借款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话,公司将视为严重蓄意贷款处理,公司有权直接向北京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严惩。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一份。如有单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30%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司注册号: 911100006900007603 

法人代表签字: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名处: 

 (请在签名后面处按上您的手印)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MINTONGDAIK 2017-0078 

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专用合同  

借款方承诺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您是出于本人意愿签订合同的。

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如着违约则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您使用此贷款进行消费或经营时,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请借款方工整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及签字

借款方(甲方):

贷款方(乙方):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

注 册 号:310000000104787

证件地址:

公司法人:郭浩根

常住地址: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750号2幢904、905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564633307

甲方向乙方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放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贷款

1.借款种类为第 种:A、个人无抵押借款 B、个人有抵押贷款 C、企业有抵押贷款 D、企业无抵押贷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借款用途 (合法用途),还款资金来源 (合法收入)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0.6%,年利息6%,借款期限内不变,利息按(月 口 或 年 口)支付。

4.还款方式为:( 现金还款 口 或 委托银行卡代扣 口 ),借款本金必须 到期一次还清 。 

5.甲方提前归还借款,则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6.乙方必须将款项发放至甲方本人在银行开立的本人户名的银行账户内。

借款方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违约责任

签订本合同后,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应在1天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金额的5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如借款方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须向贷款方缴纳贷款金额的50%作为合同违约解除金。若因借款方违约、导致贷款方产生的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费、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第三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4.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到期还清本金。(三)保证在每次还息日前足额办理还息手续。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借款人保证在16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借款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对借款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借款方未按期还款,贷款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的变化,负责解释和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承

诺;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若不正当使用,贷款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利代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借款方必须在自己用于贷款的银行账户里有30%以上的流水资金流水账作为银行流水账验证,以及提供资金过给贷款方担保人财务进行验证,担保人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审查借款方借款用途并承担借款人连带责任。

2.借款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延期,应在到期前1天向贷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

3.借款方保证自身在银行方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所使用的贷款银行账户为本人使用,长期使用并有良好信誉,在银行有足够的信用度。如借款人发生特殊情况,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本合同经双方签定即有法律效应,如有违约即可起诉法院。办理无抵押贷款,借款方必须先在保险公司办理投保开户,提交贰仟圆整到阳光保险公司办理安心贷开户押金,得到保险公司在贷款期间的投保认可,借款方可自行到当地的保险公司办理好,也可委托贷款方代办,如委托代办,贷款方办好保险开户后保险开户押金必须在放款的同时全部退还借款方,后期保险费用由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借款方签订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如未办理保险户就当合同违约处理后果自负,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必须在1小时内安排放款转入借款方的帐户。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即有法律效应,如有违约条款即任何一方均可起诉法院。

第七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经借款方认可后签订如有违约条款没按照合同条款遵守办理即可冻结借款方所有名下银行账户和列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及起诉法院,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第九条:声明条款:贷款方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向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十条:本合同共计两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违约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盖章: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签字:



法人签字:  

手印:



法律顾问: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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