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李晓航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这笔钱该谁承担?

 05-18 11:27  悬赏 30  发布者:u8549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3)
业主李某通过中介出售房子给买家温某,并且在交易过程中李某去公证处做了委托,受委托人为买家温某和中介业务员张某,委托内容为代办办理交易过户、银行还借贷和代收楼款等的权利,结果买家把楼款59万转到了业务员张某的个人账户上,而张某截留了19万后用温某的名义只转了40万到业主的账户,现在张某失踪了。

业主就说要追中介公司和买家拿回这笔楼款,而买家就说我已经付了给张某并有转帐记录,中介公司说当时所签的合同上明确告知了如员工私下向阁下开具白条收据或作出承诺而未加盖公司公章,请拒绝否则公司不付任何法律责任的。那现在到底是该谁负责?该怎么样负责?
问题补充:
买方温某伙同中介人员张某凭委托书把房子在原业主不知情下高于买入价11.5万卖给第3方,此交易是在另一个中介公司达成的,现在业主是否可以追讨原未收到的19万和他们所赚的11.5万?因为有证据证明第3方的楼款全部转入买家温某的账户,是否应该追讨买家付款?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5月17日 22时12分
看公证委托的内容,直接起诉买家或中介公司
或者向公安局报案,理由是张某涉嫌侵占罪。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7 18:06
根据公证中委托的内容决定温某是否有责。
回复时间: 2010-05-17 18:47
中介和买家必须足额支付楼款,你可以起诉买家和中介,中介员工的个人行为属于其内部的行为,与你无关(咨询QQ403274213广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2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