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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过了有效期

广东-东莞 10-08 12:11  悬赏 0  发布者:谷映辉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0年10月份与他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补偿我50万,在2011年底付给我,可对方拒付,现已过了两年了,我想起诉他,这份协议是否过了有效期,还有就是我在什么时间内起诉有效,提交诉讼需要哪些程序。请详细解答,在线急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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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8 12:15
您好还没有过时效!
我的补充: 2012-10-08 12:16
时效应该从2011年底开始计算两年,应当到2013年年底。所以你可以保留好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0-08 12:15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137条的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你们在履行离婚协议过程中如果约定了履行期限,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而对方未履行上述协议的,该方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其向法院起诉的时效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未超出时效,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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