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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广东-佛山 10-08 21:35  悬赏 0  发布者:zhjsh0……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在广东农村,父亲于2000年要在自家自留地上建新房,但那块地刚好在另一家人的屋门前,距离其门坪6米左右,如建一层刚好与他家门坪齐平,如建两层则挡住其房屋视线。众所周知,农村人相信风水,所以对方死命不让建,扬言要告状。无奈之下父亲与对方签了一份协议书,承诺只建一层,不再建第二层。现在,本人对那份协议书持有疑问:1、怀疑那份合同是不公平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有法律效力,我该怎么办。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如下,附:协议书。
                   协议书(有关B建房一事)
甲方:A
乙方:B
有乙方堂侄B在甲方堂叔A屋门下建房一事协议书。为不妨碍甲方A原建房的房屋门面视线,经双方议定特订如下协议。
1、乙方B建房在原有基础上建房一层高度不得超过3米50公分。
2、乙方的第二层只能建一间楼梯间(面积不超过20平米,高度不超过2米),其余永不得再建造。
3、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干涉,如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责任自负。
4、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国土所一份。
(另注:二楼栏杆不得超过三十公分)
甲方签名:A                     乙方签名:B
见证人签名:C(族长)、D(B的妹夫)、E(国土所所长)

                                   2000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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