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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伤残赔偿款公司内部责任划分相关规定

江西-宜春 10-09 15:45  悬赏 0  发布者:euromi…… 给我留言  回答:(0)
为进一步明确人身伤残损失赔偿款明确责任划分,遵守公司安全规范制度,增强员工人身的安全意识,依法公平地确定共同行为人内部各自的责任份额,特制定本补充条款。
意外的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人身伤残赔偿款(对工伤保险/商业保险无法赔偿的部分)划分规定如下:
1、5万元以内:部门利润承担70% ,其余30%( 部门领导承担30%、操作负责人30%、参与此项目者40%)并扣除整年度安全奖。
2、超5万以上:部门利润承担50%,其余50%(部门经理承担20%、操作负责人30%、参与此项目者承担30%、全体员工承担10% 、总经理10% ),并扣除整年度安全奖。
3、超10万元以上:部门利润承担60%,其余40%(部门经理承担15%、操作负责人承担25%、参与此项目者承担25%、全体员工承担15%、总经理承担10%、公司承担10%)并扣除整年度安奖。
   如何将赔偿款落实到位,根据赔偿损失的金额大小来决定时间的长短。



请问该规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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