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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贷款公司做了车辆押车贷款,合同金额3.3万。由

四川-成都 12-22 17: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在一家贷款公司做了车辆押车贷款,合同金额3.3万。由于车辆违章较多贷款公司压了23000的押金,放款1w,在这一万当中扣除一些手续费到手7000,明天就是还息日,通知我明天还款共计:利息500元停车费500元续贷费900元,当初在办理的时候,该公司工作人员未向我说明续贷费这一点,我打电话去问,当初办理的业务员却说他只负责放款前的事!请问他这构成了诈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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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22 21:40
依合同约定判断。
回复时间: 2017-12-22 17:26
有可能,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追问:

那么我是否可以报案

回复时间: 2017-12-22 17:43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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