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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适用法律

重庆-合川 10-11 15:10  悬赏 0  发布者:池天华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朋友2007年购人身保险一份.2010年11月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生效己有3年多.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购买保险时未如时告知为由挋赔.要解除保险合同.请问应适用的第三条或第五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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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1 18:06
建议你还是带上保险合同咨询律师,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胜诉后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2-10-11 19:15
保险法明文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追问:

保险公司说保险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五条第三款規定应从2009年10月1日起祘就沒滿二年

回复时间: 2012-10-12 16:59
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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