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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河南-漯河 10-14 09:08  悬赏 0  发布者:谢焕玲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的房子开始想卖.房款已给我.经公证处办理房产证委托办理函.但是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我不想卖了可以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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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4 11:51
买卖有效的,对方有权要求过户
回复时间: 2012-10-14 09:40
你这不是随便了吗,你想不想卖取决于对方是否同意。
回复时间: 2012-10-14 09:49
看对方是否同意
回复时间: 2012-10-14 09:56
你这不是随便了吗,你想不想卖取决于对方是否同意。
回复时间: 2012-10-14 09:56
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等待对方回应,能协商协商,不能协商,到法院去解决,具体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14 10:36
你这不是随便了吗,你想不想卖取决于对方是否同意
回复时间: 2012-10-14 12:37
1、协商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协商不成,原则上应当履行。
3、可能还存在一些其它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建议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14 13:13
您好,如果对方不同意,只能继续交易。
回复时间: 2012-10-15 21:39
不可以,要么赔偿对方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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