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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问题

重庆-合川 10-15 11:18  悬赏 10  发布者:角落里的窥视……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一名合川专科在校大三学生,因为在大一考试时卷子被朋友拿去抄袭,结果被抓住,背了一个处分,现在处分也到期了。经过一年的努力与积极表现我在大二一学年拿到了全班第一的成绩,今年大三,学校开始评选大二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员,我也去以第一的身份去申请,但却被学校以因为大一处分造成的缺考为由给拒绝了。学校有一个规定,就是考试舞弊的人员在大一至大二期间没有补考的机会,也就是说只能在大三参加全校大补考。我觉得学校很过分,学校这样做就是明摆着不给受过处分的同学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剥夺了我们申请奖学金的权利,相当于一个处分直接毁了整个大学生活。教育法也没有规定受过处分的同学改过之后就不能争取国家励志奖学啊。我就想向您咨询一下,我是否有权利争取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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