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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

山西-太原 10-24 21:34  悬赏 0  发布者:wfggyy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借给某人钱后写借据一份,此人意外死亡,我起诉了他的妻子,我保全了他妻子名下的一辆车,请问财产保全有优先清偿权吗?我能要回我钱吗?他存在多方欠债,也有多个债权人起诉,有的做了财产保全,有的没有财产可保全,法院存在平均分配债务人的财产给各个债权人吗?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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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4 21:40
答:有;有登记的优于没有登记的,登记在先的优于登记在后的;2、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执行;3、不是,采取轮候制,保全在先的优先受偿。
回复时间: 2012-10-24 22:01
你好:是的,应当先还保全人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0-24 22:53
保全在先,优先得偿
回复时间: 2012-10-25 10:57
保全财产的可以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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