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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购安置房现今增加面积卖主要求以当今房价补偿

江苏-南京 02-18 11:07  悬赏 0  发布者:zywzdc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年十月底通过房产中介购得一户拆迁安置房:九十平米,四十六万元。2014年一月底付清全款。2018年一月一日拿到安置房钥匙。新安置房增加3.23平米,现房为93.23平米(多出的3.23平米买主已按安置房平价补贴二千五百六一平米交纳)。如今卖家申称卖出原房屋是90平米,现在增加了3.23平米,要求这多出的三平米按如今房价一万三一平米差价钱补偿给他,共三万元。请问这多出的三平米是不是折价给付?或按什么价位给付?该怎么做合情合理、合乎法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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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2-18 11:13
应该按照签订合同的价格
追问:

谢谢曹律师。原价四十六万,九十平,折合约五千多一平,增加的三平方已按平价款交纳,这部分是不是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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