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陈铠楷  朱学田  年遇春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出现问题能否退房

江苏-苏州 10-28 19:27  悬赏 0  发布者:158062…… 给我留言  回答:(2)
想把房屋退了不买了,帮忙看一下合同是否可行
购房合同
甲方(出售人):                         甲方(出售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 :芦墟镇牛舌头湾25号3栋101室;
(二) 建筑面积为:90.82 平方米; 
(三)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吴产权证芦墟字第06004715号
(四) 土地证为吴国用(2008)第07019017-17号
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出售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42万元整,大写:肆拾贰萬圆元整; 
第四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四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前,付人民币15万元,大写:拾伍萬元整. 上述金额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第二期: 在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前付5万圆,大写:伍萬圆整。第三期: 在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前付17万圆,大写:拾柒萬圆整。第四期:在房屋产权证过户当日付款5万圆,大写:五萬元。每期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甲方银行账户为中国建设银行,户名为魏炜,账户为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在收到乙方第三期付款后)正式交付该房屋; 
2、双方定于2013 年10月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涉及到房屋过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在 2013年9月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在乙方支付第一笔房款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属证件交由乙方保管。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将此房屋转售或以其它方式变更房屋所有权属。
5、甲乙双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需要承担对等的全部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权属转移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不退还已收的房价款。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权属也应一并过户给乙方,费用按照双方实际居住时间结算。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 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9 21:00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10-30 09:56
回答过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177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71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57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51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2
广东 广州
人气:34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