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毕丽荣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广西-防城港 11-04 09:08  悬赏 0  发布者:da10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公司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公司搞了个补充协议,您看下,
1、甲方是以外地施工为主的施工建设单位、乙方一旦进入甲方公司,必须以去外地工作为主。凡拒绝公司分配工作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可以与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2、乙方不昨向甲方隐瞒个人病史,凡因隐瞒个人病史而给个人带来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其任何责任,并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无论在市内和外地出现工作无直接关系相关的伤与病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生产任务不足或者个人原因歇岗六个月到期者,必须按公司规定与所在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否则,按自动解除处理、 
5、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辞职都 需要向公司 赔付1万元培养费。 

我 11-04 09:06
我的问题: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不签公司能不能以此为由不与我续签合同,我怎么处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4 10:08
可以不签这个补充协议。
回复时间: 2012-11-04 13:23
你好,可以不签这个补充协议。
回复时间: 2012-11-04 09:12
协议内容有一部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原合同规定确定。
追问:

那如果我签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回答:

培训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96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3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