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李晓航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付不出尾款怎么办???急急急

 11-06 14:27  悬赏 5  发布者:ffbgdg……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普陀区 回答:(10)
买房人付不出尾款了(45万元呢),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登记?但人民法院认为买房人买下的房屋是他唯一生活必需品,不应当予以撤销,而且二审也这样认为。我怎么办?难道我就只能认倒霉吗?我的权益又何来保障?这样的判决公正吗?
问题补充:
法院认为也不能解除合同,所以也就是无法回到我名下。因为人民法院认为买房人买下的房屋是他唯一生活必需品。诉讼时是以买卖无效,请求解约,并且返回原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6日 15时11分
你的案子有经过判决吗?一般不会这样的。
这属于合同违约,付不出尾款可以解除合同的,管他是不是生活必需品,这个生活必需品还是从你这的来的,没有这个必需品他们以前怎么活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6 14:33
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2-11-06 14:44
撤销登记没有依据。属于买卖合同纠纷。
回复时间: 2012-11-06 14:49
可以要求解除买 卖合同,把房子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2-11-06 14:51
你当时怎么提起诉讼的?不是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2-11-06 14:57
首先,你可以起诉他,要求他付清余款;其次,你在诉讼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将他这个房子封住,至少不会转移,等以后对方有钱了再执行。
回复时间: 2012-11-06 16:15
应当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确定诉讼方案。
回复时间: 2012-11-06 16:25
这属于合同违约,付不出尾款可以解除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2-11-06 16:38
只能要求支付房款
回复时间: 2012-11-06 18:35
买卖合同怎么会无效呢?买家不付款,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解约并追究违约责任,但合同是有效的。怎么打官司,与律师面谈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2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