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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14 19:48  悬赏 5  发布者:苦心孤诣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太原 回答:(2)
我和一个同学在某培训机构做兼职教练,有一位学生自己不小心受到了伤害,现其家长将其培训机构负责人告上法庭,请问 我和那个同学需要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不是被告人,可那个机构负责人要我们出庭做事件陈述,请问这需要承担风险吗?会有什么风险?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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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4日 20时00分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你只要出庭如实的叙述一下这位同学受伤的过程就可以了
追问:

那我作为代课教师 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这学生受伤也没有主动告诉我们,是事后才知道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5 00:25
看具体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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