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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收取预约金后,不交付使用怎么处理?

浙江-金华 05-09 09:57  悬赏 0  发布者:ywask 给我留言  回答:(10)
对方(甲方)为房产开发公司,房产开发前与我方(乙方)签订合同,房产开发过程中,工人内部使用的小卖部及食堂,由我方经营,总金额20万,预约金5万(已交),现工程开始后,甲方给其他人接手小卖部及食堂经营权,我方什么都没有得到,请问我们能获得什么赔偿吗?
这里不能上传图片,我不知道我们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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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09 10:01
这是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追问:

谢谢!合同上未涉及甲方违约责任,这样就没办法得到任何赔偿吗?

回复时间: 2018-05-09 10:47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5-09 09:59
你好,如果你们签订了正式的一个承租经营合同,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租金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5-09 10:06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5-09 10:19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5-09 10:19
可以起诉主张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8-05-09 10:34
看具体合同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5-09 12:24
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有不懂可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8-05-09 17:11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5-10 09:03
可以把合同发来看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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