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邮政储蓄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关于快递赔偿责任的问题

 11-29 11:16  悬赏 0  发布者:fengxi……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6)
我发的快递件被快递增公司弄丢了,本来是一天到达的快递十天未到,快递公司没有任何人跟踪查询,只有我自己天天打电话,但都没有结果,第七天他们说快件找不到了,要求报失,我不同意,因为发件时他们并没有我保价,我看到邮政法的规定:(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最后这条说明,如果是收件方的全现,那么这一条是不是也适用未保价的物品呢?是不是说只要是他们的全部责任那么他们就不能按照这个保价和不保价的最高限额赔偿呢?
还有,邮政法并没有规定第四十七条关于保价和未保价的赔偿规定适用快递增公司,那是不是说快递公司不能适用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29日 11时36分
你好,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9 11:18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29 11:20
你好,快递公司适用邮政法的规定。
追问:

但是邮政法上关于快递公司的部分明确了只有第四十五条规定适用于他们呀,没有明文规定的也适用吗?

回答:

你好,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适用邮政法。

回复时间: 2012-11-29 13:08
你好!邮寄时未进行保价的依据第二条的规定要求赔偿。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29 13:42
按照邮政法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1-30 11:40
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81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1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0
浙江 杭州
人气:10574
辽宁 大连
人气:11206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