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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的赔偿问题

北京 11-29 13:23  悬赏 0  发布者:nanzha……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在公司工作9年,已签合同数次,最后两次续签的时间在2008年之后,现第二次续签的合同将在下个月到期,公司向我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并注明可以赔偿我5个月的工资,但08年之前的4年左右劳动期就没有赔偿,说是终止合同,08前的不赔,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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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9 13:28
不合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29 18:22
您好
1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29 19:57
具备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你要求续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单位有义务签,单位拒签的,应支付你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补偿年限自入职时起算。
回复时间: 2012-11-29 21:48
不合理,应当补偿9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1-29 13:3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支付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的工资,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止。
追问:

08年之后续签了两次,第二次是到今年年底,再签的话应该是无固定期限,所以公司不和我再续了,因为不想签无固定期的,哪里来的二倍赔呀??

回复时间: 2012-11-29 13:35
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9 13:57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追问:

谢谢律师,说明详细,但好像没有正面回答,是否合理?5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让我走了吗?不是我可以要求更多些?谢谢您

回答:

5个月工资是不合理的。法律是一个框。细节看你适合哪一步。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29 14:12
不合理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1-29 14:26
不合理,应为你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续签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单位给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1-29 14:42
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9 14:54
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9 15:25
不合理,应当支付;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9 16:20
可以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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