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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审核导致过户时间超期,是否有违约责任?

上海-徐汇区 11-30 16:40  悬赏 10  发布者:ring_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2年7月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房款总额154万,在8月和9月30日分2次付清首付款共约60万(按第一套住房的首付30%计算)。首付付完后,我10月国庆后办理贷款。银行认为有在外地贷款买房记录(房已卖),需按二套贷款办贷款,在与房东沟通同意后,10月19日又付31万(首付达到60%),随后完成贷款材料提交。11月23日,银行贷款审核通过,约房东办理过户。此时,房东提出,应过户时间晚于预期,需缴纳违约金。否则不予过户。
我的疑问是违约出在哪个环节?还有违约金计算思路?
1、购房时中介问明了我的房屋所有和贷款情况,认为是一套。一套贷款转二套贷款,是我不能预知的。且与房东沟通,及时补充首付,继续交易。就这一点是否存在违约?
2、合同中的规定是标准的格式。如下。因当时需补充首付,我是否存在没有在3个工作日补齐贷款手续的责任?
“乙方(注:买方)通过贷款银行申请人民币N元整贷款的形式支付第二期房价款,乙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备齐贷款资料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并支付一切相关费用、申请办理借款抵押合同公证手续(若需)。如乙方之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银行审批通过或审批通过金额不足,则任何不足部分均由乙方于甲(注:卖方)、乙双方申请该房产过户交易前支付至房产,待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某房产转付甲方。 ”
3、合同中对期限有模糊规定。约定11月15日为过户时间,但应以银行通过贷款审核的时间为准,未规定合同完成时间或房东收到所有房款的时间。按照过户时间我已超期。就此条我是否有违约责任?
先谢过各位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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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30 19:01
你违约你就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是由于别人过错造成你违约,你再向此人追究责任。通俗说,你对房东违约了,你先承担违约责任再说。
追问:

请教我具体违约哪方面?是我所述的哪一条?

回答:

你过户时间晚于预定的时间,就是违约。至于,是你自己算错了第一套,还是第二套的问题。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想当然认为你属于第一套,是你自己的过错。人家房东没有错。如果你当时吃不准,应该事先都确认好才确定过户时间。这些都是你的过错。你要为你的疏忽大意付出代价。你自己有错在先,就尽量和房东友好协商吧。

回复时间: 2012-11-30 19:06
1、不存在违约;2、按约定办理贷款手续;3、没有违约。
回复时间: 2012-11-3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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