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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合同有效

上海 12-02 15:55  悬赏 0  发布者:karocc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2011年5月中旬入职,为试用期,2011年9月1号签的一年合同,到2012年8月31号过期,公司在2012年6月1号又签一年合同到2013年5月30号,到底以哪个合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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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2 16:00
8月31日之前的以第一份合同为准,9月1日开始以第二份合同为准。
追问:

时间重复没有关系?我的合同有违法?

回答:

如果有重复的,重复按照后一份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2-12-02 16:21
都有效,之前那个到期之后,就以后面签订的那份合同起效。
追问:

时间重复,是按照后一份为准?会影响第一份合同?

回复时间: 2012-12-02 16:44
以后面的合同为准。
追问:

第一份作废?

回复时间: 2012-12-02 16:54
按照后一份合同为准。
追问:

那前面一份视为试用期?

回复时间: 2012-12-02 17:31
新的合同为依据
回复时间: 2012-12-02 17:58
现在以后一份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2-12-02 20:03
后一份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2-12-02 20:37
你好:
    第一份到8月31日到期,但在到期前双方又签订合同,则属于对第一份合同时间的更改,以后一份合同为准。
追问:

麻烦再问下,那第一份合同能代表什么?

回答:

你好;
第一份合同可以看出双方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由于第一份合同未到期,而签订第二份合同,事实上是改变了第一份合同的到期时间。

追问:

我可以理解为合同期限是2011年9月1号到2013年5月31号?

回答:

你好:
是的。

追问:

谢谢,那我试用期三个月多,签一年多合同也不正常吧,公司违法?该怎么解决?请求您的帮助

回答:

你好:
超过一个月后的时间视为正式职工,可要求正式员工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02 23:52
以新的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2-12-03 11:34
您好,以后面那一份为主
回复时间: 2012-12-03 14:11
两份均有效,但涉及冲突的时间不能重复计算,属于明显错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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