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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学校罚款的问题 谢谢!!!

 12-02 16:34  悬赏 0  发布者:Q7928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1)
学校规定:
  从2012年9月1日起,凡不服从学院管理,翻墙越院者,第一次翻越者,一经查处缴纳300元墙体修复费,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翻越者予以劝退。
 

                      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

然后的班级等资料的表格 就不列举了!! 请问是不是违法了? 能不能不交啊? 我同学家庭条件不怎么样  抢钱吗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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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370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2日 16时36分
你好,违法,可向教育部门举报
追问:

您好 具体我们应该怎么弄 请您教教我们或者说他们违反了哪条法律? 谢谢

回答:

你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可以拒绝缴纳罚款

追问:

但是学校说我同学明天必须缴纳300元 要不然就开除了 还把手机收去了 说用300元把手机赎手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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