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微信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

福建-泉州 06-28 19:02  悬赏 0  发布者:吾姓江 五湖四海的江 回答:(2)
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微信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对方摆了一个月后不想继续经营要求退还所剩租金和押金。我只答应退还租金,押金不与退还。现在对方要起诉我。我手上没有合约,他手上有我收钱记录。他还帮我找好下家继续租摊位,对我来说没有损失。我还有什么理由不退还押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8 19:22
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8-06-28 19:25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广西来宾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13
山东 临沂
人气:24950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74
广东 广州
人气:1352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