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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还是有效?

江苏-南京 12-05 08:54  悬赏 25  发布者:16906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与单位签订了两年的合同,到2012年12月11日到期,一直在单位的分部工作,但是在2012年的4月单位的总部,有一空缺,就让我去总部工作,但是因为分部是独立财政核算,本部的人力资源就让我去分部写一份辞职报告,并让分部开具一份解聘证明,我按照要求去办好了,但是单位总部用多种借口,拖延不肯与签订新的合同,在4月到11月期间,没有发放工资,一直11月19日,人力资源处突然通知我,说不要我了,立即让人接替我的工作,只发了9,10,11月3个月的工资给我,不肯发给前5个月的工资,在此期间,单位还是帮我交保险,我想问一下,我的合同是否还是有效?还有我的合同上甲方是写的总部的名称,并且该了单位的公章吧。我现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也不理不睬?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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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5 09:34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你的损失。具体可以面谈。
追问: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吗?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去仲裁?

回答:

1年时效,需要准备的东西和仲裁的程序事项可以面谈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05 09:46
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可以面谈
回复时间: 2012-12-05 10:08
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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