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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时我和几个朋友进别人寝室给人砍了,

内蒙古-呼伦贝尔 12-11 14:55  悬赏 25  发布者:127447…… 给我留言  回答:(5)
受伤的人为轻伤,不知道能不能判,当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不到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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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1 14:56
您好!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2-12-11 15:02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2-12-11 15:16
您好,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是轻伤,有可能不用负刑事责任,具体要看证据。
我的补充: 2012-12-11 15:19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2-12-11 15:31
报警,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1 19:22
你好?未满16周岁,轻伤害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判刑。详询来电话或qq邮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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