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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借了一笔钱打了张借条50万,又写了一个借款合同,把自己儿子的一个产权证给了出借人

山东-青岛 08-15 12: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1年借了一笔钱打了张借条50万,又写了一个借款合同,把自己儿子的一个产权证给了出借人,约定一年还钱,不还钱的话就把房子给他,儿子已成年,也没去,借款合同上也没有儿子的签字,也没做抵押,一个月前出借人起诉法院要求借款人还钱,明明是一笔钱出借人要两份钱,就是借条一份,借款合同一份,这个法院能支持吗?是不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时间了?能算两份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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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8-15 13:05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8-08-15 13:23
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需要看证据进行分析借条和借款合同是否有关联。
回复时间: 2018-08-15 13:09
这个是不能的
回复时间: 2018-08-15 13:20
应当不支持,积极应诉;具体需要根据合同等证据内容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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