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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山西-运城 12-17 21:59  悬赏 0  发布者:zf6508 给我留言  回答:(7)
朱律师你好!
  女方今年23岁,自由恋爱5年,今年10月份结婚,结婚前要求男方领取结婚证,男方一再找借口拖延,到了结婚前几天,又找借口说结婚证要到十天以后才能领到,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先举行仪式,过后补办,结婚后第二天才知道女方已经怀孕3个多月,到现在为止结婚证一直领不了,女方不想生下这个孩子,男方及家庭不同意,请问朱律师,女方有权不生这个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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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7 22:31
你好,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4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13
有权不生这个孩子
回复时间: 2012-12-17 22:06
答:是否继续妊娠,女方自己决定。附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追问:

朱律师:你好!女方是否可以不经男方同意自己到医院去做引流手术,如果做了是否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

答:是的,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7 22:12
你好:可以不生孩子
回复时间: 2012-12-17 23:28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43
女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生育,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2-12-18 18:38
是否继续妊娠,女方自己决定。附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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