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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的房子能要回来么?

 12-18 11:00  悬赏 70  发布者:风过流沙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4)
我想问的是我的房子市场价200万,对方在一没看房,二明知道房屋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自称不知道委托公证时是假夫妻)用别人的名字买了我们这套房子(买房人说他160万买的,实际房屋交易中心的价格是140万,剩下20万是避税才没写),买房后一直到现在购房人也没有去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且在房子买了几天后就抵押了出去,现在我的房子已经过户了,我想要回房子,买房人威胁我说如果打官司会找各种理由来报复我们,我想问他这样的行为能算是善意购买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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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8日 11时06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无法证明对方是恶意的,所以认定对方是善意第三人没有违法之处。
我的补充: 2012-12-18 11:09
而且房屋是你们自愿出售的,没有问题,房屋现在已经过户到对方名下,产权已经转移了,你们没法要回。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无效。
追问:

当初做委托公证的时候是我没去,是我老公找了假老婆去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后面的一系列合同,我完全不知情。事后人家拿着房本要房的时候我才知道这所有的一切。

回答:

那你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追究你老公无权处分的责任。但房屋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恶意,否则房屋还是无法追回。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01
如果低于市场价的70%则属于明显的不合理价格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07
如果低于市场价的70%,应是不合理价格。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08
不属于善意购买,打合同无效官司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09
你好,需要证明对方明明知情的情况下,则不属于与善意第三人。
追问:

我怎么才能搞到对方知情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11
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12
您好
1 不属于善意购买;
2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到法院;
3 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4 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17
您好!问题表述的不是很清楚,原则上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了的话您再主张房屋产权的话很困难,您这边是无权处分是吗?对方是否符合善意的三个条件之一,具体可来电详细咨询。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19
据你所述对方明知纠纷存在,可以认定为恶意购买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19
1、明知道房屋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140万元购买此房产,属于以不合理的价格购买此房产,不构成善意取得;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买卖行为;若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28
   您好:  
   我长期代理房屋买卖案件;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33
携带合同和律师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47
要回的希望不大。
回复时间: 2012-12-18 12:47
你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以免自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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