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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
新疆-乌鲁木齐 12-18 11:33 悬赏 0 发布者:977524…… 给我留言 回答:(5) 某房产公司将房子多次抵押给不同的人,现在还了了钱,其中有些人是在房产局做了抵押登记,但是没拿他项.我的拿了他项,这样我们有什么区别,房产中心将一样的房子抵给多人,并没有经前一抵押人的同意,他们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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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4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20:13
有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无抵押登记的受偿
- [广东-广州]
- 江珍来律师
- 4863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36
您好,不合理!不能抵押给多人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57
您好!不合理,不产生抵押权的效力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律师
- 2332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12:34
不合理的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18:40
只有在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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