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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

新疆-乌鲁木齐 12-18 11:33  悬赏 0  发布者:977524…… 给我留言  回答:(5)
某房产公司将房子多次抵押给不同的人,现在还了了钱,其中有些人是在房产局做了抵押登记,但是没拿他项.我的拿了他项,这样我们有什么区别,房产中心将一样的房子抵给多人,并没有经前一抵押人的同意,他们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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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18 20:13
有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无抵押登记的受偿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36
您好,不合理!不能抵押给多人
回复时间: 2012-12-18 11:57
您好!不合理,不产生抵押权的效力
回复时间: 2012-12-18 12:34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2-12-18 18:40
只有在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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