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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附加项

浙江-杭州 12-20 13:26  悬赏 20  发布者:小气鬼123 给我留言  回答:(9)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本人在单位工作两年,工作一年后才签订的合同,上面附加项包含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工作,请问这一项条款是否可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0 16:54
需要支付你补偿费
回复时间: 2012-12-20 19:01
竞业限制的,需要支付补偿金给你的。
回复时间: 2012-12-20 13:33
原单位应该给予相应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20 13:33
你现在已经过了要求事实劳动关系赔偿的申请仲裁时效。至于劳动合同上的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你补偿金,一般不少于离职前收入的50%。
追问:

钱律师您好,请问是离职前总收入么?

回复时间: 2012-12-20 13:38
属于竞业禁止条款,公司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20 13:43
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2-12-20 15:28
敬业禁止。需要支付相当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2-12-20 18:57
视乎合约而定
回复时间: 2012-12-22 19:41
属于竞业禁止条款,公司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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