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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春市长德新区的农民,1988年承包1.2垧土地种树。有林权

吉林-长春 09-10 15:13  悬赏 0  发布者:oОミ歪歪強 回答:(2)
我是长春市长德新区的农民,1988年承包1.2垧土地种树。有林权。2017年征收办给了44万。但征收办单方面把合同作废。又给出了26万。安置费给村里。我现在合同还没签。请问安置补偿应该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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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10 15:18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征收、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缴械投降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8-09-12 22:10
安置费应当给被安置个人  需要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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